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忻州市人民医院全面恢复门急诊病房日常诊疗工作的公告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0-03-21 浏览量:

忻州市人民医院全面恢复门急诊病房日常诊疗工作的公告

 

为满足群众就医需求,忻州市人民医院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,即日起门诊急诊和住院病房全面恢复日常工作。眼科、口腔科、耳鼻喉科,以及内镜检查等门诊科室暂不开诊,但急诊和危重症患者检查需求除外。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我院每日对急诊、门诊、住院病房等所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毒,确保环境卫生。

 

特别提醒:一、我院实行测量体温防控制度1、我院实行对来院就诊人员一律测量体温的防控制度。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,请您到院后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查,方可进入门诊挂号就诊。2、前来就诊时务必佩戴口罩,候诊时请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,避免不必要的接触。原则上限一位家人陪同就诊,使用过的口罩请投入黄色垃圾桶内。3、诊疗实行一室一患,请就诊患者有序就诊。4、发热患者请积极配合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,如实告知工作人员,真实、完整地登记有关信息后,按照医院安排到指定地点就诊。

 

 

二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院陪护管理1.严格控制留陪护,需留陪护者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医嘱。原则上1名患者留1名陪护人员,重症、大手术患者或特殊情况确需增加陪护人员,总数不得超过2名。陪护人员相对固定,并到护士站办理陪护卡方可留陪(办理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),感染性疾病科不留陪护。2.陪护人员须身体健康,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。病区对陪护人员每天进行一次体温监测,并在体温监测单上记录。3.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注意手卫生、佩戴口罩及个人防护,不得在医院其他地方走动和逗留,如有咳嗽、发热等症状,须主动报告医务人员,并由科室指定的责任人护送到预检分诊台就诊。4.陪护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,不得随意占用空床,不在病区内吸烟,不随地吐痰,垃圾分类放置。5.陪护人员如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影响医院治安,经说服教育无效者,医院将联系有关部门处理。
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,请务必严格遵守上述要求,配合我院工作人员的引导,感谢您的理解、支持和配合,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、家庭幸福!       

忻州市人民医院

2020年2月24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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